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7-03 10:59
来源:
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完成《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向公众公示《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金工业区沃头片区。项目占地面积44274m2,总建筑面积23906m2,主要包括2栋厂房、1栋宿舍楼、1栋综合楼、1栋产品检测中心,年产14000公里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其中高低压电力电缆6000公里,各类架空线8000公里),一期总投资:12000万元。
2016年3月9日,闽清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梅环〔2016〕41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项目于2016年3月-2017年11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用地红线所有建筑物以及《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闽清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梅环〔2016〕41号)》提出的环保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基本完成产能生产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在实际建设情况及相关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验收监测方案”,根据2017年11月10日福建共益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及现场实际建设情况编制《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供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鄢小晶
联系电话:17720785326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鄢小晶
联系电话:17720785326
四、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本项目生产工艺冷却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只有生活污水。本项目目前已有完善的市政管网系统,因此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接入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本项目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生成车间自然通风,实际建设中车间无法布设环评批复要求的“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等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根据生产工艺和原材料成分分析,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小,通过对车间内生产工序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最高浓度点(挤外护套工序)旁1米及周边有机废气的实测,结果表明车间内浓度最高点的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能达标排放。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拉丝机、管型绞线机、行车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已对完成设备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该企业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如下:
(1)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铜丝、塑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一年废弃的铜丝48t/a、塑料40t/a,其全部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2)项目聘用职工100人(其中50人住厂,50人不住厂),年工作日250天,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90kg/d,即2.25t/a。
五、验收监测结果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只有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已完成建设,并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本项目生成车间自然通风,实际建设中车间无法布设环评批复要求的“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等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根据有机废气实测结果,车间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量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同时也小于《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中“企业边界1小时平均浓度”的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小,以及结合厂界非甲烷总烃的实测结果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以及小于《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中“企业边界1小时平均浓度”的限值,在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闽清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梅环〔2016〕41号)》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符合《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闽清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梅环〔2016〕41号)》的相关要求。
六、总结论
通过验收调查分析,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高性能航空航天电线电缆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得当,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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